就《南通市机动车停车条例》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
7月16日,市人大常委会主任、党组书记张亚曦率队开展《南通市机动车停车条例》执法检查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、党组副书记卢忠平,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剑波、陈兴俊、吉祖荣,副市长邓加忠参加活动。
张亚曦一行先后来到翠竹园停车场、泰宁新能源充电站停车场、星湖001商业停车场、长江东路(人社局)临时泊位、市博物馆停车场、中洋现代城停车场进行实地察看,详细了解停车设施规划、建设、管理和使用情况,并与部分人大代表、公共停车场经营主体深入交流,听取对做好停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张亚曦强调,机动车停车管理是城市治理的重要内容,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,强化责任担当,充分认识《条例》实施对提升城市治理水平、增强群众获得感的重要意义,强化协同联动,形成工作合力。要持续加强停车场规划建设,科学合理布局停车场,确保每年新增一定数量的停车泊位,提高停车资源利用率。要规范停车场的经营管理,提升服务水平,加强对停车场经营管理者的培训和指导,规范收费行为。要充分发挥人大和人大代表作用,认真履行人大职责,加强监督检查,确保《条例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。(曹京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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